联合国全球契约10项原则 人权 原则1:企业应支持和尊重保护国际公认的人权 原则2:决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。 劳动标准 原则3:企业应维护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; 原则4: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动; 原则5:废除童工制 原则6: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。 环境 原则7:企业应支持采取预防措施应对环境挑战; 原则8: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; 原则9:鼓励发展和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。 反腐败 原则10:企业应反对一切形式的腐败,包括敲诈勒索和贿赂。 |
1. 自由组织权和集体谈判权:劳动者和雇主应有权自由组织,不受任何干预或压制,能够自主地谈判、制定和修改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。 2. 消除强迫劳动: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,包括强迫劳动、奴役和强迫劳工,及儿童劳动和人口贩卖。 3. 消除歧视:所有人都应受到公平对待,不论他们的性别、种族、国籍、宗教信仰或其他特征。 4. 安全与健康:劳动者应有权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工作,以避免遭受伤害或疾病。为此,需要采取预防措施,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。 |